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改善教职工的住房条件,合理配置我校住房资源,根据《河池学院教职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河池学院教职工住房分房记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公有空置房源进行调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调配空置房源共21套,包括13套二房一厅、2套一房一厅、6间单间(具体房源信息见附件2)。
二、申请对象
租住校内公租房的教职工;领取住房补贴自行租房的教职工。
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及配偶在宜州城区无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住房等;
2. 申请人及配偶在宜州城区无商品房或自建房;
3. 申请人在校内租住公租房或领取住房补贴自行租房合计时间未满6年。
四、申请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140341、18269453214)。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1.《河池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人事部门意见由国资处统一提交人事部门审核);
2.《河池学院教职工申请住房分房计分表》;
3.《承诺书》(在宜州城区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及未购买商品房、自建住房);
4.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7.结婚证复印件;
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五、材料审核与公示
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严格依据《河池学院教职工住房分房记分办法(修订)》(校政发〔2020〕31号)(附件1)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计分排序情况公示。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附件:1.《河池学院教职工住房分房记分办法(修订)》(校政发〔2020〕31号)
2.《空房源表》
3.《河池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
4.《河池学院教职工申请住房分房计分表》
5.《承诺书》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