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快递中心经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池学院现对学校快递中心经营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池学院快递中心经营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招标服务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主要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采购单位 |
1 |
快递中心经营服务 |
1项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3年 |
河池学院 |
注:
1、本项目在招标人的监督下,中标人采用自主经营及管理、自负盈亏的形式进行运作,在经营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保、医保、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保险以及工作服装费、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招标人提供场地由中标人投入建设,中标人建设、装修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4、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考察时间,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5、合同期限:3年,经营期间因学校建设规划需要、城镇改造、整体资产处置需要终止合同的,中标方须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撤离全部资产(包括中标单位投入的固定设施和可移动设施)。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中标单位须与申通、圆通、中通、韵达、邮政等主流快递公司签订快递经营授权合同,代理集中配送服务。如不能按期与上述快递公司签订授权合同,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本快递中心并非学校唯一指定快递点,学校有权根据需要在校园内其他场地设置快递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2.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3①参加本项目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河池学院(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东校区真如楼31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河池学院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从附件下载);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七、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河池学院。
开户名称:河池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州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97146050502776
注:转账时备注投标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20 日上午9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东校区真如楼31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河池学院另行通知。
十、网上查询地址:
河池学院国资处网站(gz.hcnu.edu.cn)。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河池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78-3147831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
河池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