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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废旧资产竞价处理(重1)(HCXYZCCZ2018007)公告

作者:时间:2018-10-30点击数:

河池学院废旧资产竞价处理(重1)(HCXYZCCZ2018007)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池学院废旧资产竞价处理(重1

二、项目编号:HCXYZCCZ2018007

三、处置资产概况:

废旧教学、办公设备(122台套件)(资产原值合计:333147.59元)(要求签定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清运)。

四、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理,最高价成交。

五、报名要求:

(一)竞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没有被我校列入不良竞价行为名单。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811 5日至20181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河池学院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真如楼)311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携带竞价人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理人办理的提供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检验后退回,授权书要原件),到国资处报名。

4)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留下加盖公章的竞价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书留原件),等候安排踏勘现场;对未通过审核的竞价人不接收其报名材料。

5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时已报名且通过审核的单位不须再次报名,已递交的密封合格的竞标函在本次处置项目中继续有效。

六、竞价方式: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1.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按照学校约定的时间,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分批踏勘现场。

2.竞价人在看完现场后,须于当日1800前提交竞标函(即报价单),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3. 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 竞价人须在递交竞标函前需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竞价保证金必须从银行账户转帐到河池学院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河池学院,开户银行:建行宜州支行营业部,账号:4500 1697 1460 5050 2776】;交纳竞价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银行转帐凭证原件在递交竞标函时同时递交。

5.竞标函提交要求:将填好报价的竞标函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装于一信封内,密封好后在封口处粘贴上封条,在封条上盖章或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并在信封上写上竞价人公司全称、项目编号、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国资处。竞标函的密封以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密封封条有签章为合格,不按要求密封的竞标函不予受理。

6.已递交参加竞标的合格竞标函及相关材料不得撤回,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同时将该竞标单位列入不良名单。

7.本次竞价处置不设置竞价底价。竞价报价需精确到元。

七、竞价评标方式:

1.报名截止日过后,根据所有竞价人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材料情况,由国资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竞价评审组择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告。

2.评审方法:处置资产按最高竞价成交。按报价高低确定排名的前后,以最高报价者成交,报价次高者和第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如竞价人不足三家时,学校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八、处置资产搬运要求:

在足额交纳资产处置金并签定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竞价成交人必须将所处置资产搬运完毕并清洁完现场,否则从保证金中扣除保管费和清理费。

九、竞价人须知:

(一)竞价保证金必须从银行账户转帐到我校银行帐户,否则将取消竞价人竞价资格。

(二)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三)取消竞价资格:报价单无竞价人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报价单无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报价单超过竞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材料不全、竞价不符合处置文件要求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均取消竞价资格。

(四)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限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完成交金并签订合同。所有票据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成交人在成交后以各种理由反悔的;

2. 确认为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足额缴纳成交金或不与我校签订处置合同的;

3. 确认为成交人后未履行处置合同规定全部义务的;

4. 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5. 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五)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限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不交纳成交金、不足额交纳成交金、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六)成交人足额缴纳成交金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七)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被拿走或损坏,则在竞价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按合同要求完成相关物资处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人与学校签定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出的银行账户,退付竞价保证金不采用现金方式。

(九)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人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十)成交结果将于评审确认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示,竞价人已递交的竞价文件均不予退还。河池学院国资处网址:http://gz.hcnu.edu.cn/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8-3147831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价。

附件1:资产处置清单

附件2:竞标函

附件3:合同书

河池学院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8112